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被征收人会享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1、被征收人针对市或者县级作出的 房屋征收 决定或者补偿决定,如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进行提起行政 诉讼 。 2、房屋征收的部门针对房屋征收范围之内的房屋权属、及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相关情况需要进行组织调查并登记,被征收人应该配合其调查及登记。 3、被征收人有权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 4、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征收补偿的方式,一般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 5、在被征收人得到 拆迁 的相关补偿之后,应该按照补偿协议中的约定或者补偿决定中明确的搬迁期限之内配合完成搬迁工作。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 市、县级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 征收房屋 ,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