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陆丰市东海镇建筑公司宿舍楼二栋二梯304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一次性付清。
三、押金为人民币),租赁期满,在乙方交清水电费后甲方应将押金全数退还乙方。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电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如需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租赁权,并没收所有的租赁费及押金。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因乙方违法犯罪后产生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六、甲方留有房间的空调一部,老式条椅一套可供乙方使用,但乙方要保护好,不可随意破坏。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续租,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要涨房租也得提前一个月提出。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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