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因甲方在卡塔尔建筑工程需要,招收乙方来卡塔尔从事建筑装饰瓦工工作。
本劳务合同是由乙方本人在神志清醒、无任何压力或诱惑的情况下,经过多次阅读和反复思考,并取得亲属的支持后,自愿签署的。
1.甲方责任
1.1.甲方提供乙方赴卡塔尔的工作准证和签证。
1.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在卡塔尔的工作保险。
1.3.合同期满二年后,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由卡塔尔至中国的机票,如果合同期间乙方自动毁约,要求提前回国,甲方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同时机票有其本人承担。
1.4.甲方提供乙方在卡塔尔期间的合理的食宿。
1.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在卡塔尔期间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1.6.甲方负责乙方在卡塔尔期间的一切管理工作,如果乙方本工种工作量不足,甲方有权调配乙方其他工作,乙方必须服从。
2.乙方须具备如下条件
2.1乙方须是思想正派、身体健康、技术熟练,能吃苦耐劳的合格建筑工,能充分了解并适应卡塔尔的高温天气,能完成合同期的工作。
2.2.乙方在中国无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出国人员政审及体检标准,如隐瞒病史,甲方将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所有后果由乙方个人承担。
若乙方因慢性病在国外发作而无法继续工作,乙方必须回国,所发生的医疗费、往返机票费、签证费、工作证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的工作职责
3.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保证工作质量,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
3.2.严格按照甲方对建筑工的操作要求进行工作,不能凭自己意愿施工,不浪费材料,对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将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并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3.3.文明施工,无条件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罚,由此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一律由乙方负责。
3.4.鉴于卡塔尔的实际情况,甲方在合同中已将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己表示同意,乙方到了卡塔尔之后不得与其他国家的工人或其他中国工人攀比收入,甲方有权对表现好的工人进行奖励,对违纪者进行处罚。
3.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
乙方自带并负责保管自己和本小组的各种手动工具,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具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6.乙方在卡塔尔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如若违反,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将乙方遣送回国,所发生的遣送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甲方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的管理纪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乙方不得违反卡塔尔当地法律法规及其宗教信仰。
乙方只能为甲方工作,不得私自外出打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雇主或私逃。
乙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乙方不得与当地人或外散人员同居。
乙方不得赌博、嫖妓、打架、酗酒及加入任何教派。
乙方不得无故旷工。
乙方不得无故外出不归。
乙方不得向外人泄露甲方业务机密。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参与罢工。
乙方不得煽动闹事。
3.7乙方不得根据自己的利益强行要求更改本合同条款,也不得强行要求提高工资待遇,并以消极怠工等方法要挟甲方。
如有发生,甲方将依照卡塔尔相关法律作出严肃处理。
即:
每旷工或怠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
旷、怠工超过3天的按罢工处理,三天内遣送回国,遣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已由甲方承担的往返机票款,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如果同班组、同宿舍超过4人怠工或旷工,其性质视为罢工,三天内遣.
送回国,遣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请假休息,则不计当天工资,每周请假休息不超过1天,病假例外。
4.合同期及乙方的工资待遇
4.1本合同期为二年。
根据双方的的愿意可以延期。
4.2工资标准:乙方在卡塔尔的收入主要按计件办法实行。
砌墙,抹灰,贴瓷砖,
贴大理石根据难易程度定价。
甲方按工作需要,将乙方编入相应班组,以班组为结算单位,工程量按实计算,价格按拟订的价格计算。
无法计件的工程量或工作,可实行计时工资,计时工资的标准为:每天正常工作10小时(以进入工作面时间为准,午饭和午休时间不算),必须完成下达的施工任务,月工资不低于7000元人民币。
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不能完成甲方下达施工任务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下调乙方的工资标准。
4.3休息日采取自愿加班,加班采用计件或计量工资的形式,计件工资或计量工资标准按双方签订的计件工资的单价进行包干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4.4工资发放方式:工资按月结算上册,第四个月支付第一个月工资,依此类推,。
在卡塔尔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费100卡币,该费用在发放工资时扣除。
4.5甲方免费提供住宿,伙食。
4.6甲方一次性发给乙方劳保用品,如有损坏自己购置。
因未穿戴劳保用品发生的伤残由乙方承担责任。
4.7甲方为乙方办理在卡塔尔工作期间的工程意外保险。
乙方如发生工伤意外,将按卡塔尔法律进行处理
4.8乙方在卡塔尔工作期间,如发生疾病可以到卡塔尔政府和劳工部指定的医院就诊。
5.其它
5.1如因工程需要延长合同期,乙方必须服从。
5.2如因乙方本人原因(如工作达不到质量和数量要求、隐瞒病情、不能符合卡塔尔体检要求、无医生证明之病由、家庭事由等,以及违反第2.、3条款)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约,则乙方必须赔偿因提前解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3如乙方因工伤事故而死亡,甲方负责按当地风俗办理善后事宜,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卡塔尔劳工法规定的保险范围之内的事故),无论何种死亡,乙方家属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到卡塔尔处理后事。
5.4乙方在卡塔尔从事非法或不道德活动,则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为其作担保等无理要求。
5.5方发生工伤事故,且经保险公司等有关方面查证事发实属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甲方负责协肋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扣除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后,全部转给乙方本人或家属,当事人不得到有关部门直接介入索赔事宜的处理。
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意外事故,则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6乙方进入卡塔尔之后,如不能通过卡塔尔的体检或不能适应工作,以及医院证明患肝炎、肺炎、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糖尿病、性病、爱滋病、结石病、关节炎等症状,应立即回国,来回机票、签证费用自付。
若拒绝回国,超过卡塔尔劳工部限定的日期,一切后果自负。
5.7乙方进入卡塔尔工作后,如因战争、自然灾害、金融危机、政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工程中断,使乙方提前回国,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8本劳务合同期限两年,时间从抵卡塔尔第二天起,到离卡塔尔的前一天止。
工人登机前甲方退还工人出国时所交10000元履约保证金。
5.9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直至双方全部履约后失效。
5.10执行合同期间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产生重大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则双方约定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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