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整体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乌兰浩特市邮电新村海联楼3单元406室(70平方米)
二、形式结构:2室1厅1厨1卫1阳台。
三、工程项目:
1、2卧室、壹客厅地面铺设优质实木地板,包括同质地脚板,;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优质瓷砖到顶,留下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80*80优质地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80*80优质防滑瓷砖,要求平整。
2、其它部位的装修按施工图纸施工。
四、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和规格采购主要材料。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不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及赶工费35000元整,材料费120xx0元整,合计:155000元。
七、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年 月日
乙方: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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