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共3天。
2、为方便清明节祭扫,学校将统一安排车辆分别前往三兆、凤栖山和烈士陵园。请有需要的教职工于4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在原角楼处乘车。
3、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稳定、安全、保密及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4、学校值班电话:
友谊校区:(传真)
长安校区:8公安处24小时值班电话:8(友谊校区)8(长安校区)
特此通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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