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特制定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上课时,任课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节课内学生学习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组织活动应做好学生安全保护工作。
2.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及学生家长。
3.每节课前点名,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了解原因,必要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出离开学校,必须有家长(或亲属)到校或与家长认真进行沟通后教师方准给假。学生应持班任教师假条离校,值班门卫应认真查验核实,并做好登记。
5.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留惩罚性作业,对学生进行语言伤害,人身攻击,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伤害和影响。
6.教师负责自己所使用功能室及教具、电教设备等物资的保管和安全检查。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放学后,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门、窗要上锁。每天坚持做好自己所负责功能室的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后勤取得联系,妥善处理,避免因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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