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责任:
1 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石英砂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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