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地下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朔州市开发区锦绣园小区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及地下室壹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地下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双方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 万元整,同时,甲方将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相关票据及全套钥匙均交付乙方。此后,该房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要负责为乙方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
备过户使用。在乙方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等过户手续中,甲方必须予以协助,提供有关证明(包括签字等)。房屋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税务及房管各一份(留存)。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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