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所承接的朝阳路与洞庭大道交叉东北角绿化改造工程的绿化种植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朝阳路与洞庭大道交叉东北角绿化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朝阳路与洞庭大道交叉东北角。
三、承包范围:
1、朝阳路与洞庭大道交叉东北角绿化改造项目的各种花草、树木的种植(包括洞开挖处理、吊装、种植、修剪、浇水、场地平整等花草树木种植的全部工作,其中还包括1棵φ180桂花树的起苗运输工作)。
2、花草、树木种植的数量,详见朝阳路与洞大道交叉东北角绿化改造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四、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人工费,包施工吊车、机工具,包种植质量,包种植验收合格,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壹元整,小写;¥10,000.00元。
2、工程完工后,经业主对种植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施工工期:
1、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工。
2、在此工期内乙方不能完工引起的,甲方损完全由乙方承担。因人力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工期顺延,可以相应延长。
七、开工准备:
1、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并组织技术交底等工作;
3、乙方接到图纸后,应尽快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八、工程质量:
1、乙方确保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施工,并达到本标准合格级。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
2、甲方应如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的规定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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