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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合同

2024-04-28 来源:星星旅游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 ;房屋质量合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1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出租方许可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每月 元。每 年一付提前一个月付清下 年租金。如须续租承租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房。承租方交 元整保证金以保证不违约。承租期间涉及到房屋使用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不可移动部分来建去留,不得人为损坏。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按时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万元。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万元;如因违约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坏并扣除保证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租赁期满承租人不想续租的须在3个月前通知出租人,如不通知出租方扣除押金弥补损失;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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