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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产品供货合同

2020-08-18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需求方):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及价格:

  其它,

  二、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2、符合甲方对货品的要求及标准。

  三、乙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送货人健康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并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

  四、供货方式:乙方应免费提供签约产品所有品种的样品,如乙方更换产品或包装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提供新样品。甲方对所需农产品需提前1日通

  知乙方,并告知相关产品名称、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及时按规定的名称、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货物验收:甲方对乙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质量要求、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投诉或要求退货,乙方必须接受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供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月30号结账,次月10号付款。

  八、违约责任:

  1.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甲方的,均应提前30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1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十、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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