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邢台市政府《关于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 20___年 1月 1 日至 20___ 年 1月 1 日止,聘期壹年。
二、合同期间: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教委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合同期间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负责乙方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与安排,并对其思想、工作等表现,实施考核和奖励。
3、 创造条件,鼓励乙方在业余时间内自学成才,优先安排时间参加函授或考试(费用自理),乙方如学有专长且能学以致用,成果明显,甲方给予适当奖励。
4、 聘用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但有类似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可解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②挪用幼儿园经费的,造成后果的;
③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失职,造成后果的;
④不服从工作安排,闹情绪的。
5、 聘用期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身体状况,考虑是否继续聘用。
6、 乙方五十周岁,自然离岗。
乙方:
1、 享有所在岗位同职人员的同等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享有国家法律、《教师法》保护和本合同明确的一切权益。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3、 积极履行保教义务,廉洁奉公,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 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辞职,如中途辞职,不再聘用。
四、乙方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协定如下:
1、 任务:依据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乙方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尊重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历和专业水平,品行良好,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 甲方根据工作量化标准,对乙方每学期进行绩效考核,一个学年度综合,采取末位淘汰制。
五、聘用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1、 所有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月薪制(寒暑假照发),工资实行结构制:主班基本工资1600元,配班基本工资1500元,保育基本工资1400元;另:全勤奖50元,教学奖50元,安全奖50元,其他奖项,50元,(保育不包含教学奖,安全奖)工龄奖每年50元。
2、 所有聘用人员每月15号发放工资,每月扣押半月工资作为合同保证金,违背规定,幼儿园解聘保证金不予退回,解聘经甲方同意离任退回保证金。
3、 中国传统节日甲方提供福利发放。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园董事会的补充决定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单位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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