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订制方): 乙方:(承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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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订购款式、数量
1:甲方公司外发包工包料加工服装产品数量、单价、货期等内容详见下列表格:
(交易方式:以包工包料加工方式代工经商,核算币种/人民币,单位/件、套)
2:所有产品甲方只接受合同数±3%的差异,乙方每批定单裁数完成时,应在当天将裁数单交于甲方。如超出以上数量甲方有权不收货,出货前乙方必须将出货明细交于甲方,待批复后方可出货,数量以实际清点数量为准。乙方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成衣丢失,无法与交于甲方的裁数和合同数量相符,不能按合同数量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给甲方损失的商标品牌经营权,按甲方每件成衣吊牌零售价的5%赔偿。
3:面辅料由甲方代购垫付款的方式提供给乙方,此采购款在乙方成品出厂价(包工包料加工费)内按实际金额扣除。
二、质量标准:
1:乙方在开货前,必须提供用正确面辅料做的产前板给甲方公司生产管理负责人批版,批复允许大货生产后,乙方方可进行生产大货。生产大货时严格遵照甲方的工艺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必须向甲方公司有关人员提出,待回复后方可继续生产大货。
2:在大货出货前,必须要由甲方公司的有关负责人验货合格,方可出货。
三、包装要求及运费负担
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乙方将货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珠三角地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于合同生效之时,甲方须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的定金,乙方全部交货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0 %货款,另预留合同总金额 20 % 货款,作为质量和维修保证金,出货后60天内服装没有质量问题,则付清余款。
2:为维护双方利益,以上款项(定金、余额)在签约后需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违约责任及保密要求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时交货,甲方须按时付款,如因乙方原因延迟交货或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逾期,则按日承担合同总金额的 1%违约金。
3:所有产品,包括款式及标识图稿乙方均不可抄袭、贩卖及外发生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1: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共2页)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确定事宜及补充条款协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户名: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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