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东莞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 房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的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房时间从 月至 止,为期 个月,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应付一个月上期,一个月押金,水电费按实际使用结算,电每度 元,水每吨 元。押金待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中途退房,不仅押金归甲方所有,而且乙方还要交清当月房租及水电等相关费用。在合同期满当月如确定退房或继租,需提前 天告知甲方,倘若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押金作为补偿损失,如不按期交租者,甲方有权断水、断电或更换门锁,重新对外出租,取消乙方租房合同。乙方退房前必须清理遗留下的物件,将本房屋打扫干净,如未打扫干净的扣30元作为打扫卫生费用。
第三条:甲方设有钥匙 套,押金 元,退房时如有遗失损坏,押金恕不退还。
第四条:乙方在入住三天内,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照片,并办好一切证件手续。
第五条:交租时间定为每月 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租房合同,并更换门锁,重新对外出租,不退押金,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租房期间,有关部门征收的水费、电费、卫生费以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必须遵守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法规。出租房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嫖娼、吸毒、藏毒等违法行为,乙方的一切违法行为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闹事情节严重者者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租房不到一个月者按一个月计收房租且不退押金,如因乙方过失或者过错致房屋及实施受损,乙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入住前负责检查房内的实施是否完好,入住后出现损坏空调、灯泡、灯管、开关、水龙头、门锁等照价赔偿、修复;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金属焊接、墙上打钉钻孔、乱涂画、贴双面胶。不得存放货物、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中,如因乙方过失或故意造成损毁或丢失,乙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九条:讲究卫生,人人有责,做到文明居住。乙方不要乱丢乱放垃圾,垃圾一律送一楼垃圾站,严禁高空抛物,不得从窗口或阳台扔垃圾,如发现当面重罚,造成不良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注:租房期间房间不得转租或借住)违者押金一律不退还、并终止合同。请多理解和支持。
第十条:安全用电,安全用煤气,谁出事谁负责,特此警告!!!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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