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制作广告牌灯箱一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价格:
辅助材料:油漆、焊条、螺丝、钢筋、扎带、人工费、安装等合计单价为:。
三、付费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定金元,余款元。广告牌安装完毕后,甲方现场验收后现金付清其余款项。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包工包料并承担该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保修、等费用。
2、该广告牌的保修期限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该广告牌如遇到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乙不负责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费,乙方给予及时修复。如广告牌因质量问题灯光不亮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和维护。
五、该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定作方甲方(签章):制作方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