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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2023-06-29 来源:星星旅游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能够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进取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能够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景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职责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贴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职责。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职责。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_x

  2._镇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房屋和水电押金元。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3天,甲方每天扣押金50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有损坏则需付相应的赔偿;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或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五、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如有违反约定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已提供物品如下:

  (1) 彩电,空调,沙发,茶几,热水器,床,衣柜,煤气罐。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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