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供应商品给乙方销售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为乙方提供产品。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乙方自己提货,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并保证超过或未超过保质期限产品的退换工作。若属自身质量与国家标准及食品卫生法不符合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连带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供产品的营业执照、质检证明书、卫检证明、生产许可证等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价格表等资料。
五、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
六、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货、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货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期内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四川批发市场上价格最低,乙方不得以相同价格寻找其它供货渠道。若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高于四川批发市场上价格,甲方应向乙方补足价格差额。
八、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月进货额达不到100000.00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九、本合同为年期限合同,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十、合同期满前15天,根据双方意愿商讨续约合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定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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