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协议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还款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欠款情况
年 月 日乙方与 银行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为乙方提供了担保。后因乙方未按约定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银行起诉至人民法院,甲方代乙方偿还了银行贷款本息共计 元(大写: ),乙方至今未偿还给甲方。对此,双方均予以确认。
二、还款计划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按照如下还款计划还款:
(一)考虑到乙方目前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甲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于每月 号前最少每月偿还人民币 元给甲方,直至欠款全部还清;
(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具备了还款能力,应及时还清全部欠款。
甲方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三)如甲方需变更收款账户,应通过微信、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提前通知乙方。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还款计划的约定还款。如乙方有任何一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自代乙方垫还银行贷款本息之日起就全部欠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违约利息(利息计算至还清全部欠款本息之日止);如乙方有 期以上逾期或者在具备还款能力时拒不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前偿还全部欠款本息。
(二)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拒不承担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守约方除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因维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四、送达地址确认
本协议载明的双方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或未能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五、争议处理办法
(一)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如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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