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方式
锦标赛:
全校十八个院系(包括x),每个院系各派出一只男子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8—12名球员组成,每次比赛有两队各六名选手组成进行比赛。
2、比赛日期及赛程(详见赛程表)
3、比赛机构设置及分工
本次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和比赛组委会及常设机构如下:
仲裁委员会:审核比赛期间执行规则、规程中发生的纠纷。
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策划制定大赛的相关规程及完成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
裁判委员会:负责比赛的临场执裁维持比赛的正常进行。
4、比赛细则
(1)各参赛队以院系为单位报名至校学生会体育部,并附带参赛队服颜色及队员号码(4—15号),每队报名人数,不得少于8人,不得多于12人。(报名截止到3月28号)
(2)队员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请尽量报满12人名单。
(3)参赛运动员必须为烟台大学在读注册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不包括自考生),以有效证件为准(学生证、身份证)。
(4)若参赛队伍对比赛过程或比赛结果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24小时内,向比赛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据,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校团委老师、承办院系团委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分管体育部常委及各院系学生会主席组成。
(6)正常比赛对抗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若因比赛外的不文明现象或更严重的冲突事件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将严格按照烟台大学xx年学生排球赛的处罚规定处理。
(7)队员凭有效证件上场比赛,在入场前将比赛证件交予比赛监督,比照确认场上队员。(有效证件仅限学生证、身份证)
(8)每队队员的服装必须统一且号码清晰明确,否则不得上场比赛。队员不得佩戴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装备,如手表、珠宝饰品、发卡等。
(9)赛程中编号靠前的球队为主队,编号靠后的球队为客队,当双方球队的队服颜色相近时,则按照主队队服为浅颜色客队队服为深颜色的原则自行协调。
(10)比赛双方观众划分区域,如一方观众所在区域出现问题,该方院系承担全部责任。各院系自律部负责维护好院系比赛现场秩序,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
(11)各院系需报比赛监督两名,上报人员应具备基本排球知识。
(12)每场比赛设有比赛记录员一名,比赛监督两名,负责记录比赛过程和成绩。比赛结束后当值裁判、两队队长需主动到球场中线处找到记录员,在比赛记录上签字以示比赛公平有效,若比赛过程中各队记录数据与记录员记录数据出现偏差,在无法查实的情况下,以记录员记录为准。
(13)为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院系需向烟台大学学生会体育部缴纳押金400元。若球队和球员在比赛期间有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罚金将从此押金中扣除,如无处罚,押金将在比赛全部结束后一周内全部退还。
5、比赛规则
(1)排球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得分的队伍同时获得发球权,队员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每局比赛先得25分并同时领先对手2分的队胜一局。当比分为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决胜局先得15分并同时领先对手2分的队获胜。当比分为14:1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
(2)在比赛中,每队最多可以请求2次暂停。暂停时间限制为30秒钟。第1-4局,每局另外有2次时间各为60秒钟的技术暂停,决胜局没有技术暂停,每队在该局中可请求2次30秒钟的普通暂停。
(3)比赛过程中当球成死球时方可换人,换人必须经过裁判允许,未经允许擅自上场者将责令其下场。
(4)比赛开始时,如果某队在场上比赛的队员不满6名,比赛不能开始,如有下述情况球队示弃权告负:
1、在主裁判通知后拒绝比赛,
2、其行为阻碍比赛的正常进行,
3、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之后,球队未出场或能上场的人不足6名,
4、球队队员出现冒名顶替或不实情况,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所有比赛均按0:3告负,并没收全部押金。
(5)若遇特殊情况干扰造成比赛中断,主裁判有权中断比赛。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并在一周内补赛,补足剩余时间比赛。
(6)每场比赛双方各带比赛用球一个,由裁判决定比赛用球。
注:若比赛中出现以上规则中未提及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最新《排球竞赛规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6、成绩的决定
锦标赛
(1)小组赛采取单循环制,每队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名次按最后积分排列。小组赛分4组,每组的前两名出线进入八强。
(2)若出现积分相同情况按以下顺序决定名次:
1、以两个相关球队之间比赛的成绩来决定名次;
2、考虑两个队所在组内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高低排列(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
3、两个队以上的积分相等,按得失分率排列后仍有队伍相同,只考虑得失分率相同的队之间的比赛得失分率高低排列;
4、在按上述原则也无法排出名次时,则按各队在比赛中的累积得分高低排列;
5、如累积得分也相同时,由抽签来解决名次排列问题。
(3)小组赛结束后即进入复赛,实行单场淘汰制,直至决出冠亚军。
精神文明奖和最佳组织奖
由组织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评定。
7、比赛处罚
(1)若球队队员出现冒名顶替或不实情况,取消该球队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所有比赛均按0:3告负,并没收全部押金。
(2)队员场上出现骂人情况一次罚款50元;出现打架及冒犯裁判现象罚款400元,以上情况情节严重者取消其院系参赛资格。
(3)院系啦啦队在观看比赛过程中出现不文明现象,一次罚押金50元,其情节严重者取消其院系参赛资格。
(4)比赛监督未到、迟到或早退,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其所在院系一次扣罚押金400元,再次出现将影响该院系奖项评定。
以上情况出现后,除规定进行处罚外,联赛组委会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作进一步处罚。如出现其它没做规定的违纪现象,经由组委会作出酌情处罚,并由书面形式将处罚方式全校通报。
8、奖项设置
锦标赛:
团体奖:比赛团体前三名;
精神文明奖和最佳组织奖各三名。
个人奖:比赛设有MVP一名;
最佳阵容一套;
最佳裁判员六名;
优秀工作者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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