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合伙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开拓商业机会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伙期届满后,由各合伙人共同商议续签事宜。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及股份计划
1、 出资方式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股份,分 次到位,时间分别是:
第一笔: 年 月 日,到位金额 元
第二笔: 年 月 日,到位金额 元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占 的固定股份。
2、 预留 的固定股份,对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每年从创业团队股份中拿出一定比例股份对员工实施奖励。团队成员在企业上市或被收购之前中途自动离职或犯严重错误被公司开除,其所奖励之股权将被收回。
3、 团队股份和 技术入股为企业固定股份,不管企业融资额度多少或股东及股本结构变化,所占公司总股份不变。
4、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合伙人所占公司的股份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合伙人所占公司的股份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 需承认本合同;
② 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③ 订立书面协议时,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④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③ 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退伙办法:
① 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②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③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①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②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③ 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责任和权力
1、 为合伙负责人,出任执行董事兼网站CEO。其权限和责任是:
① 确定办公场所,注册公司;
② 引入一名以资金方式注资的股东;
③ 主管决定合伙事业的经营项目;
④ 合伙事业中情感咨询的质量及咨询师体系的建立;
⑤ 资本运作;
2、 为合伙事业的经营者,出任总经理兼网站COO。其权限和责任是:
① 负责合伙事业的开拓和运营,拥有指挥权和决策权;
② 负责经营团队的组建和管理,拥有用人权;
③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④ 外部资源的整合;
3、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① 知情权;
②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③ 退出权;
④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⑤ 表决权;
⑥ 资产收益权。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期届满;
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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