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风险提示有关文件的通知》(*银监办通号)文件要求,我部组织进行全员排查,排查重点是银行员工涉及民间借贷、集资等社会融资行为。
一、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民间借贷可能形成风险的后果,认真组织,精心实施,防范员工个人民间借贷风险事件,避免引起声誉风险。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部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对我部所有员工进行了逐一排查。
二、排查内容
此次员工排查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是否直接组织、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是否充当社会融资“掮客”,介绍他人参与社会融资从中收取贿赂、提成、佣金;是否与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是否有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或银行员工身份,为借款人提供还款资金或借用、盗用我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排查,未发现我部员工涉及民间借贷、集资等社会融资行为。
四、拟采取的监管措施
我部拟采取以下监管措施深入开展排查:
(一)及时发现并锁定排查重点,发现员工存在社会融资行为的,对与其有关的银行账户开立、对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大额存取款等业务操作环节的合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彻底查清查透。
(二)抓好“四个结合”,即与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正常业务往来清理排查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银监局风险排查相结合;与日常员工排查相结合;与群众举报反映情况相结合,充分发挥案件防控群防群治的作用,切实防范民间借贷风险,避免风险向银行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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