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新租厂房委托乙方装修事宜,达成共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
2. 厂房规格: 。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工程预算清单,附件2: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甲方供应部分除外)。
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1:工程预算清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根据施工图纸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 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委托乙方购买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付款单位为X有限公司。
第五条:付款进度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付乙方 %工程造价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造价的 %。剩余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
2.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有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每日按工程造价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材料、设备和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材料、设备由乙方承担,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3. 在严格按图纸施工下,因双方对工程质量问题、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水源、电源路线,并向乙方出示厂房租赁合同。
2 )负责协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涉及房东或物业的问题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工程造价的10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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