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为本次 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简称“标的工程”)的施工安全,标的工程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身份证编号: ;联系方式: ),将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原则,且就本次施工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
二、在装修作业期间严格遵守园区内物业方及物业关联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服从物业方及物业关联方的安排和管理,否则物业方有权随时要求停止装修。三、对施工人员进行装修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进场装修时必须带安全帽,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并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四、施工期间,将施工单位所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与本次工程相关的所有证件交全区物业方备案,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接收物业方的监督检查,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五、施工单位承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及时向物业方报备施工安全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单位自身人员、第三方人员及物业方和关联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施工单位承诺完全负责,与物业方及物业关联方无关。
六、正确使用和爱护场地内各项设备、设施,防止损害,并保证于装修完成时完好无损,否则物业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或修复,给物业方及物业关联方造成的损失,物业方及物业关联方有权进行追偿。七、施工现场保证不乱泼水,不乱扔垃圾,不乱堆放杂物,不乱接电线;装修现场不适用液化气罐,不留宿,装修垃圾和杂物及时清运,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
八、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九、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物业方的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装修过程中,不得埋压、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主通道,不得随意挪动消防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灯箱内应刷防火涂料二遍,射灯周围做隔热处理。所有线路必须按要求穿金属防护管,接头必须有接线盒,杜绝电线接头外漏)。
十、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等规定的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明火,必须提前向物业方及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动用明火申请,经审批并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
十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隐患或违规操作行为,物业方有权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及未能按期整改的,物业方有权暂停所有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十二、卫生间装修时,要做好防水并做闭水试验48小时,到楼下查看无漏水在做下一步工序。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漏电等事故,施工方负责马上进行修复,并视情节予以适当的赔偿。
十三、装修完工后要提供一份完工施工图纸(包括强电、弱电、消防)报物业方存档。
十四、施工单位承诺,因施工行为造成物业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给物业方造成损失的,物业方有权进行追偿。
十五、本进场装修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自盖章/签字即生效,一式一份,由物业方存档。
施工单位(签字或盖章):
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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