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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合伙经营协议书

2021-08-26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为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关系,就甲乙丙各方共同合作经营甲方生产针刺无纺布工厂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工厂位于:

  经营场所厂房面积: 平方米

  主要经营范围为:

  二:合作方式:

  1、由于合理避税,工商执照有作为一人公司成立。

  2、在合作期限内各方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各方委托某一方全权管理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

  三、合作期限:

  暂签二年,本协议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各方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的,可另行签订合作工厂协议。

  四、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乙方出资 %,即人民币 万元整;丙方出资 %,即人民币 万元整;合计: 万元整。

  五、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

  1、各方按出资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共同承担投资经营的亏损。

  2、各方约定每半年为一期限,对合作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3、经过各方协商合作工厂满三年的利润,其利润可分配。

  4、各方利润的资金只能用于合作工厂的开支,如果用于项目投资必须由各方同意方可使用。

  5、合作期满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取得应得的利润。合作期满,可以撤股。投资固定资产,重新评估。

  6、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资金,但可以在现有的三方股东范围内转入股份。

  7、甲方股份占比 %,乙方股份占比 %,丙方股份占比 %。

  六、生产计划:

  甲方尽量满足合作工厂的产能,价格由 签字确认后,才能生产数量进入财务账册。

  七、合作工厂的管理方式:

  各方确认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由甲方任命具体人员负责管理,各方可以对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和监督。

  八、事务执行:

  1、合作工厂的设备保养、维修费用及其它的日常费用由合作工厂承担。

  2、生产产品为甲方的订单,其原材料由甲方负责自行采购,同时向合作工厂支付各方确认的加工费。

  3、计划订单的安排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特殊情况须具体协商面定。

  4、合作工厂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时为其员工参缴纳社会综合保险,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由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厂方负责,其它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只要管理工厂方及时为其员工参缴纳社会综合保险,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均参照保险公司赔偿细则,不能赔偿部分由各方共同承担。

  5、连续或扩大生产的再投资以协商共同投资为原则,后期利润分配须按各方实际追加投资比例作相应的倾斜调整。

  九、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其它各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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