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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供用电安装工程合同

2023-05-21 来源:星星旅游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为 DZH4-1.25-AⅡ锅炉安装 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DZH4-1.25-AⅡ锅炉安装

  2、工程地址: 李家台大米厂

  3、工程内容: ①DZL4-1.25-AⅡ锅炉本体仪表及管道、阀门的安装;

  ②锅炉供水系统安装;

  ③锅炉至分气缸安装;

  ④锅炉烟道安装;

  ⑤锅炉控制柜至设备间电气设备的安装。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明确、可行的线路敷设路径、完备的施工场地、施工用电。

  2、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的施工安装,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仓库。

  3、甲方负责将锅炉主电源及接口接入锅炉房内。

  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检验。

  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6、乙方严格按有关操作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7、乙方所安装的内容必须符合国标GB50273-20xx的要求。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安装。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7日内,甲方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经张家界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有效证件,视为工程合格。

  五、工程保修维护承诺:

  1、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所安装的工程实行一年保修。

  2、响应服务:在接到求助电话的 2小时 赶赴现场内答复甲方。

  3、因用户使用或管理不当或超过保修期的产品故障,乙方同样提供服务,有关材料成本费、工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如确认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清单,维修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许可后,乙方方可进行。

  六、合同金额

  本合同包干金额为: 贰万贰仟元整(220xx.00元) 本合同不包括锅炉卸车费用和职能部门收费。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50%即壹万元整(10000.00元) 。剩余款项经张家界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后,一次付清。

  八、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工,并交付使用,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共3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于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调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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