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本合同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唐山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施工现场服务工作,担任本单位在该项目的设计代表,从事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双方达成具体协议如下:
(一)施工现场代表的技术及责任包括:
1、适时传达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
2、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具体流程见
工作流程图)
3、与设计图纸有关的技术变更,均直接与本单位联系,要求甲方以工作函
的形式进行通报;(本单位将根据工作函的具体内容酌情出具技术文件) 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及验收工作;
(二)服务费用及付款进度:
1、本协议总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万元)。 2、付款进度: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计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第二次:全部工程主体验收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第二次付款,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50,000元);
第三次: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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