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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2024-05-18 来源:星星旅游

  我院20xx级各班于20xx年1月10日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拟于20xx年2月16日起,分赴全省各地有关地、市、县金融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实习。为确保实习的顺利进行和方便有关接收单位的安排,特制订毕业实习计划如下:

  一、毕业实习目的和任务

  毕业实习是高校教育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接触实际工作和具体业务,弥补单纯课堂教学的不足。要求学生在实习中积极、主动地拜业务部门的领导和职工为师,虚心学习,力求课堂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实习使学生较好发熟悉有关业务的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和具体做法,注重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对实际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同时,通过实习收集素材,为毕业论文撰写打好基础。在实习中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职业道德观念和劳动观念,加强学生的社会主义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毕业实习内容

  各专业毕业实习内容参见各专业(含专业方向)毕业实习大纲。

  三、实习过程安排及要求

  1、实习采取基地集中和适当分散两种形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视专业特点和相关实习条件确定。

  2、学生应凭金融学院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习。

  3、学生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学校班主任、政治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

  4、按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情况,并将作为学校学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5、根据实习的主要内容,完成实习作业。实习作业的形式可以是案例分析、方案设计、调查报告、实习论文、实习的主要业务等等。实习作业的格式参照论文格式,具体参学校网站。

  6、实习期间联系。实习过程中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应将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填好的“实习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寄(送)达导师,以便学院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学生如需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应将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填写的“实习单位变更情况反馈表”寄(送)达导师,以便学院掌握学生实习变更情况。以上两张表格在实习结束吼粘贴于学生毕业实习手册上。

  学生在毕业实习中遇到的其它问题,也应及时向导师或学院实习管理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加以解决。

  7、实习结束时,按规定写出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毕业实习报告、实习作业的撰写格式参见《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撰写规范》,封面格式见校园网“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毕业实习”。

  四、实习时间安排

  1、实习时间共11周,自20xx年2月16日(周一)起至4月24日(周五),即校历时间第1周至第10周。4月27日(周一)实习结束回校报到。

  2、期间返校。要求每位同学在20xx年4月7日(周二)上午准时返校,与指导教师就毕业论文写作事宜进行深入交流,接受指导。

  五、毕业实习组织与领导

  1、本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2、学生在实习单位的活动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实习单位指派热心、负责、业务熟练的同志担任老师,具体负责、指导学生的实习活动。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考评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3、本院实习指导老师由各位学生的导师担任。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本院指定等老师负责本次实习的具体管理工作,院里将不定期地指派老师去各实习点了解情况,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5、留杭住宿。凡非杭户籍,但在杭州实习并需在校住宿的同学,均应事先写出书面报告(写明事由及相关情况)并交学院办公室,以便学院掌握情况并作相应安排。

  六、实习纪律

  (1)正确处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关系,定期过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加强团结,搞好实习。

  (2)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由实习单位比照本单位职工实习考勤。

  (3)实习期间不得无故缺勤,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或经金融学院领导批准。病假要凭医院证明。

  (4)实习中遇到意外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实习指导师傅和金融学院报告,以便及时妥善解决,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其事。

  (5)实习期间违纪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实习期间应注意抵制不良倾向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做到思想、业务双丰收。

  七、实习成绩和实习档案管理

  学生实习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把毕业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交学校指导教师。由学校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后交金融学院办公室。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意见,金融学院指导教师依据初评意见、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的情况,提出建议成绩,由二级学院教学领导小组考核确定。部分实习工作在校内完成的,应结合校内外实习情况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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