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使用权归属合法化,在平等互利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段从英)将一套制饵丝机设备转让出售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设备:饵丝机、粑粑机、切饵丝机、水表、所需工具及三相动力电表(户头)。
二、转让期限:此协议生效后饵丝机、粑粑机、切饵丝机、水表、所需工具及三相动力电表(户头)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三、转让价格
饵丝机、粑粑机、切饵丝机、水表、所需工具及三相动力电表(户头)总合计壹万贰仟元正(12000.00元),协议签订之日付壹万元整(10000.00元),其余贰仟元在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付款以付款收据为准。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在合同期内,甲方自行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不得任何方式干涉甲方经营权和不得唆使或自己做同门生意,如因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十倍经济损失。
2、乙方责任:自协议签订之后,乙方自行经营,自负盈亏,加强安全生产,特别要注意用电,防火等安全,如有意外所有责任乙方自负承担。
五、此合同自签订协议书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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