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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房长期租赁合同

2021-02-20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商铺租赁及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商铺位置及面积

  本合同商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为,面积为平米。

  二、经营品类,合同期限及费用

  1、乙方经营品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制售经营其他品类;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

  2、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乙方所租用商铺保证金为:元,大写元,第一年租金为元,大写元,第二年租金方式及其他费用为元,大写元。

  4、第二年租金方式确定后,商户无条件与园区重新签订补充合同,其他不变。

  5、园区内水费收取标准为,电费收取标准为。

  三、装修规定

  1、乙方装修前必须至商管部门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经商管部审核方可装修;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之前所有装修完毕,达到可以正常营业状态。

  2.乙方施工时必须使用符合防火和环保要求的装饰材料,不得损坏、遮掩、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想破坏供电、排水、电信等公共设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和公共装修部分;否则,你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装修施工人员需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乙方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4.乙方装修期间水、电、物品、材料、人员等安全自负,做到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若发生危险,由乙方付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

  四、消防规定

  1.乙方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相关规定,足量配备消防相关设备设施。

  2.严禁堵塞、破坏消防通道及设备设施。

  3.禁止占道经营。

  五、合同解除、延续、更换经营人给项目

  1.合同期满终止时,双方必须办理解约手续,清理和交接商铺内公用物品,结清所有债权债务。

  2.乙方在解约后7日内,必须将商铺类物品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有权利清理清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撤场时门头、屋顶、地板、墙面不允许拆除和二次破坏,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

  4.乙方正常经营到期想续约的,可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则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续约的权利。

  5.合同期内,更换经营或项目的,可提前30天向商管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管部审核后批复,同意后,方可至商管部办理相关更换手续。

  6.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也不必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关于乙方现场经营中涉及的原料采购、质量标准、价格标准、广告宣传、开业手续办理等问题。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园区内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洁卫生。园区垃圾的集中清运工作。

  (2)负责园区公共部分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统一的促销宣传活动和形象宣传活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甲方提供的工商税务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的权利。

  (2)享有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的权利。

  (3)乙方有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园区整体形象和声誉的义务。

  (4)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5)乙方有组织微信,微博,QQ晒图,转发等宣传园区正面形象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商户单方面违约。园区可以无条件的单方面解除与商户签订的所有合同,定金,保证金不退。并不负责,连带其他任何责任。

  (1)商户单方面违约,未按照《_______商铺租赁定单》履行责任的。

  (2)商户擅自关门歇业7天以上的。

  (3)商户利用商铺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的(包括制售,贩卖)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违法活动的。(4)经有关部门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游客)做出相应赔偿,园区动用保证金先行赔付后,在3日内未补足保证金的。

  (5)商铺交付使用后,在规定试营业日期前,因装修未到位或其他原因未能如期试营业或正常

  经营的。

  (6)商户擅自改变装修结构或者改变经营品类及增加经营品类的。

  (7)商户因证照办理等问题导致封店或闭店歇业_______天以上的。

  (8)商户因安全问题(装修安全和经营安全)导致事故或重大责任的。

  (9)商户因经营质量或服务问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据不接受甲方调节处理决定,导致严重后果或者给园区带来重大声誉损失的。

  (10)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让、转租、转借的。

  (11)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违规经营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园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园区正式开业前水、电未提供到位,致使商户不能正常营业的。

  (2)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公共服务。

  (3)商户正常转让商铺的,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经营变更手续。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的。

  (2)因政府行为,要求停业或征用本合同场地的。

  (3)因政府配套项目未能交付或无法实现,导致经营出现重大故障的。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附件协议另行约定。

  十、甲乙双方发生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申请至兴平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中每一条款均为独立条款,如任何一条款被裁定为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十二、《______________商铺租赁订单》属于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附于本合同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附件:《诚信经营公约》《防火安全责任书》《_______商户管理条例》《_______商铺租赁订单》。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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