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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代理合同

2020-06-21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

  乙方: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货运代理公司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相关法律规范,本着平等互利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至诚堂健康食品委托乙方为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经销总代理,委托丙方为出口代理公司。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及销售单价

  (1)(写明具体产品)

  (2)、

  (3)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建议,改变产品的包装、规格标识以及定价等,以更好地适应中国市场。但是一旦更改,生产数量须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代理价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不高于统一销售单价的28%。

  第三条代理期限

  (写明三方协商确定的具体期限)

  第四条代理区域

  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任何个人、企业签署委托代理、代办、代表等其他合作协议。(如违约,多少违约金双方可约定)

  第五条永久代理权

  甲方的产品正式投入中国市场后的3年时间内,在乙方保证销售总额达到人民币280万元之后,乙方持续拥有甲方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产品永久代理权,甲方为乙方颁发永久代理权证书。甲方不得与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任何个人、企业签署委托代理、代办、代表等其他合作协议。(如违约,多少违约金双方可约定)。

  第六条深入合作条款

  在销售额达到一定的数额后,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可合作在中国加工生产至诚堂相关保健食品。相关合作项目需甲乙双方另议。

  第七条直销权

  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一年后,如果成绩双方都满意,可协商在中国申请直销权。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供货数量和供货日期

  甲方产品在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之后日内(无强制性法律规定甲乙方通过书面形式协商即可)

  (甲乙双方可约定甲方延迟供货的责任条款)

  第九条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交予丙方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经丙方查验无误后,甲方即可通知乙方于_______日内支付货款。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除向甲方支付货款外,还应支付每迟延一日以全部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条出口货运代理人

  甲方委托丙方为出口货运代理人,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制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费用、责任、风险的转移

  EXW甲方工厂或仓库_适用(INCTERMS20xx)中文版中EXW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责任、费用及风险。

  甲方在工厂或仓库将货物置于丙方或丙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甲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丙方或丙方指定的承运人备妥的运输工具,不负责出口清关;

  乙方承担自甲方所在地受领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乙方与丙方约定的费用、风险、责任条款除外。

  第十二条检验条款

  (1)甲方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甲方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之后,乙方须申请中国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承运人负责外,乙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____日内有权拒收货物,有权就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问题向甲方提出索赔,且因此引发的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乙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甲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乙方须电告甲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日。

  第十三条换货

  乙方在收到货物日之内对滞销品种可与甲方协商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销售、推广等有关产品销售的一切活动有咨询权、知情权和市场检查权;

  (2)甲方有权监督、查询、质询乙方的产品销售账目;如发现乙方不按双方商定的价格销售产品,甲方有权实施惩罚措施或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双方可约定)

  (3)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及销售包装符合所在国产品质量标准及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计算;

  (4)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及外包装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计算;

  (5)甲方保证提供与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提供的样品同等质量的产品;一经发现产品低于样品质量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负责提供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样品实物及相关文书材料;

  (7)甲方负责提供保健食品检验机构检验所需的样品及相关文书材料;

  (9)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事项完成后,甲方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9)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样品,以供乙方临床实验用;

  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再代理销售其他同类产品;

  (2)甲方生产的其他品种经中国审批合格后,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对产品在中国范围内的一切经营销售活动有最终决定权,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广告、店面租金、招聘人员等费用;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设立分代理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协议,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代理权,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协议,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申请进口保健食品的注册事项予以积极配合,乙方承担办理此事项的全部费用;

  (7)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从事产品经营活动,否则,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只能在代理区域内以规定的统一价格销售该产品,严禁跨区经营,严禁随意窜货、调货;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9)严禁使用甲方的有关证件进行违法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积极主动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每月底向甲方报告市场销售情况及下月的销售计划,便于甲方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三份,均为正本,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章)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厂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丙方:货运代理公司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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