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位于文化南路楼上一套住房租给乙方。特拟定以下条款,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须在租住期间保护好室内现有的一切设施完好:《29寸电视一台,电视柜一个,沙发一套,衣柜两个,双人床一张,热水器一个,旧洗衣机一台,旧抽油烟机一台,煤气炉一台。》
二、租房时间为 年,即从20xx年7月11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一万贰仟元(¥12000.00)整,每半年支付一次。
三、甲方暂收乙方20xx元押金,待到合同期满如住房的'设施完好无损和不欠所有费用后,退还乙方押金。
四、租房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卫生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五、租方期将满时,如乙方不再租住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单方违约,就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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