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环境的主体是活动着的人,而环境的感知效应是人与空间环境的媒介。它所产生的形式特性与其主题的象征性、文化内涵有着必然地联系。我们所进行的室内设计只是将生活世界的各种因素反映在室内的空间形态、界面、结构、陈设等感觉体上,使得这种空间具有很强的感知效应,成为了一种载有人的情感意识的感觉空间。当人们处于这样的空间中,由于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而使人不自觉地将该空间与历史进程、社会环境、文化心态等模式联系在一起,当形式和内容与人们活动的心理状态相吻合时,该室内空间便能支持人们活动时的情感,使心理的结构稳定。此时的室内空间环境与人的关系是和谐的,人们会产生归宿感、安全感、舒适感。
要处理好室内环境与人的关系,使人的感知效应达到最佳状态则需要室内设计师的精神创造,室内设计师在进行室内设计中要研究人们的环境心态、这样对空间的形式进行创造时,就会使空间的形式具有精神的成分,具有情感的意识。它可以在人们的心理上产生作用。如果设计师没有这样的精神创造,室内的环境空间也不会引起人们内心活动的形式特征。人们也无法区别这类空间的特质;无法在情感上与空间进行交流。因而使得空间形式与意义的感觉效应模式无法建立起来。所以,一个良好的室内空间环境的建立取决于环境的形式是否实现了人们生活世界的种种精神要求,取决于人们的生存状态反映在室内环境上的理想程度。取决于室内设计师在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文化体系中对室内环境进行人性化的处理与创造。
室内环境是为人们室内活动提供的场所,它随着人们的生活而拓展扩大,并逐渐发展成为互相渗透不可分割的环境整体,人们通过自身的感觉效应,在生存活动中不断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人们对室内空间环境的感觉效应实际上是对空间的一种体验,在不同的体验、不同的人群对空间的理解、对空间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主要包括了人们自身行为以及心理与环境空间相聚合的秩序。这些实例不胜枚举,如莱特的考夫曼别墅、米斯一凡德罗的范斯澳斯住宅、勒柯布西埃所强调“阳光、空气和绿地”、格罗皮斯对住宅的日照、层高、间距等关系的研究等等,把人与环境的关系处理的非常和谐,使人、环境、风格、形式融为一体,充分表现了一种对人的关怀;一种环境的气氛;一种完整的、自由的个人空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