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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经验分享

2023-09-26 来源:星星旅游

  县交通运输局:

  20xx年,我县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办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水上交通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结合《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宣贯,狠抓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乡镇领导干部及海事人员包船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安全管理主体及安全生产监督主体的责任落实。通过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管、打非治违等一系列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1、航道及船舶分布

  威远河有通航航道64公里,其中属我处养护和管理的55公里。除威远河外,另有5条支小河流和12座中、小型水库有船。年末全县共有各类船舶335艘。其中营运船舶89艘(客船18艘,游船2艘,货船28艘,渡船16艘,游乐船20艘,抽砂作业船3艘,出川船舶2艘),非营运船舶213艘(渔业船舶4艘,农自用船209艘)。

  2、船舶管理

  全县共有行政区划镇20个,其中17个镇、3个单位有船,各有船镇和单位均设置了船管站,共配备了专职管船员2名,兼职管船员18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与县政府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处紧紧围绕“不死一个人,不沉一艘船,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工作,经过全处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死亡人数、事故件数、经济损失三项控制指标全部为零,保持了去年同期水平。创造了连续20xx年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三项指标全部为零的可喜记录。

  三、一年的主要工作

  1、狠抓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为使乡镇船舶“四级”安全管理责任能落到实处,新年伊始,我处就拟草了《威远县人民政府20xx年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各有船镇和单位签定。各镇和单位根据与县政府签定的《责任书》内容,结合本镇、本单位实际进行修订完善,统一印制镇对村、村对船主《责任书》逐级签定落实到村、船主、船员。我处在与市海事局、县交通运输局签定《责任书》的基础上,落实了海事人员划片包船责任,将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了人头,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2、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根据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各重大节假日和安全生产活动,今年,我处在城市花园广场、葫芦口水库大坝临时码头、观英滩客运码头共开展了21次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出动宣传车21台次,宣传人员63人次,悬挂横幅标语11幅,宣传画51张,在客渡船上张贴安全标语73幅,展出展版63块次,出黑板报12期,播放水上安全教育片21部次,安全教育培训课件4件次,散发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培训从业人员402人次。

  在宣传培训中,播放了《小河沟、大灾难》、《血泪反思》等安全警示片,学习了《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条例》等法规。按照《内河客渡船舶船员安全手册》及《四川省船员安全教育培训课件》,详细讲述了船舶驾驶、避碰与信号、应急应变、轮机常识、急救知识、船员的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等六个方面的安全知识,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各类水上交通事故,结合我县水域特点,讲解了如何应对汛期和库区水位变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注意事项。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培训,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受到了教育,有效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和群众的安保意识。

  3、加强安全检查,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

  我处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春运”、“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生产月”、“防汛”、“国庆节”、“雾季”等重要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机构,下发文件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了安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今年我处共检查215次,检查人员896人次,检查船户825户,检查船舶1007艘次,渡口码头67个次,查处违法行为172起,其中:现场纠正131起,发《船舶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15份,《水上交通安全隐患通知》5份,当场行政处罚16起,罚款1050元,拆解货船2艘,取缔报废船舶2艘,制止渡口码头区域游泳1人。更换灭火器41具、救生圈4个,确保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

  4、加大投入,强力推进隐患整改

  按照年初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今年全县水上交通投入资金5万余元,更换了长沙坝水库雷打石渡口存在安全隐患的渡船,整改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过渡群众的安全;二是全年发现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72起,更换灭火器41具、救生圈4个。今年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备。

  5、加强现场监督,确保节日水上交通安全

  每逢重大节假日,我处全体职工都不休息,努力克服了人少事多、管理面宽、工作经费紧缺等困难,除留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外,其余人员均轮流到重点渡口码头进行现场监督、安全检查,同时做好视频监控,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督促落实重点渡口码头发航签单制度。通过加强安全检查、现场监督、严历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年初至今,仍然保持了三项指标零记录,促进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6、提高应急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我处按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我县水上交通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及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威海事〔20xx〕12号)、《关于印发20xx年春运期间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及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威海事〔20xx〕2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水上交通防汛预案的通知》(威海事〔20xx〕21号)由我处和水上从业人员组织20人成立了水上交通应急抢险队,落实了20艘应急抢险船舶,储备了抢险专用救生衣、救生浮具400件。8月28日在长沙坝水库观音滩客运码头进行了水上交通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了有备无患,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

  7、全面完成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

  为积极推进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我县规范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四川省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川安委〔20xx〕25号)、《四川省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标准》(川安办〔20xx〕111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四川省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府办函〔20xx〕1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结合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达到了上级制定的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标准,20xx年通过了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初验,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好评,今年又通过了省级验收合格。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无大江大河,多年未发生水上交通死亡事故,在许多人思想上存在麻痹侥幸心理。突出表现为:个别有船单位、乡镇对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领导干部包船责任落实不够好;“四级责任”中村对船主一级责任未完全落到实处。

  2、乡镇管船员更换频繁、普遍兼职较多,有的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基础台帐不健全,安全检查、日常监管不到位,发航签单落实不够好,管理较为松懈。

  3、部份从业人员法制、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水上交通法规,大多货船由于经营困难,船主、船员不按规定申办船舶、船员证书,无证经营、无证驾船、货船超载、农自用船揽客载货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采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搞好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继续按照省安委会《四川省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省航务局《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及运行模式,规范水上交通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

  3、落实海事人员划片包船责任,强化巡航检查和现场监督,督促重点渡口、码头严格执行“六不发航”规定,贯彻落实新的发航签单制度。

  4、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历打击非法经营和各种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6、进一步建立完善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7、积极为船舶经营业主、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单位服好务,全面完成生产运输任务和县财政下达的非税收入任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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