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货物运输事业的发展,本着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挂靠双方:
1、被挂靠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联系人:
手机:
2、挂靠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手机:
二、 挂靠方式:
1、乙方以自有产权车辆落户挂靠到甲方,以甲方名义实行集中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甲方以运输专业企业的优势,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2
3保费、管理费,其中管理费 元/年,如自行交纳地税车主,每月底前向甲方提供票据。乙方享受甲方统一的地税、货建基金、道口费的优惠政策。由甲方代缴。
4、每年的12月15日提前收取下一年的费用。
三、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如有一方不同意继续续签,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转出车籍,费用由乙方自担,如不转出此合同延续生效,乙方仍需按本合同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和由甲方代收代缴各种费用及保险费,直到车籍转出为止。对车籍不转出、不按时交纳费用达两个月的车辆,甲方有权扣留车辆,拍卖车辆抵扣留各种欠费。合同期限为 年。
四、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和年检年审、车辆过户、驾驶员转籍、营运手续变更、二维贴花、营运证年检、综合检测、尾气、罐检报告、机动车年检、到期前十日内向甲方告知由甲方协助办理,到期不通知甲方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向乙方代收代缴各种税费,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有效的票据和营运手续。
3、为乙方代办车辆、人身、第三者、货物运输等项目保险及其他辅助险种的保险业务,由甲方统一办理,保费由乙方自理。
4、根据乙方的要求,按规定为业户及车辆办理停业、歇业、复业、报停、复驾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按规定报停,报停期间不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5、负责为车辆建立业务和技术档案。定期对驾驶员和车主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考核。
6、根据乙方要求,协助处理挂靠车辆在合法经营中发生的交通和商务事故,办理保险索赔, 所需费用(含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所发生的交通及商务事故,其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为乙方有偿提供运输结算票据,签发《货物运单》和办理跨境路单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对乙方车辆的技术状况及经营作定期稽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将车辆落户或过户到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车辆所有权归乙方。
2、及时办理驾驶员入籍手续,接受甲方的全面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和例会。
3、运输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经营过程中的费用统一由乙方承担。
4、按期向甲方交纳服务费和各种代征代缴的税费。
5、承担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所增加的有关税金和其他各项费用。
6、车辆需下月报停,乙方应于当月25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交有关证件和手续于月末前交甲方代为办理,停驶批准后,享受相应待遇。车辆复驶及时足额交纳各种费用。
7、乙方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人身、第三者和货物保险,承运贵重货物时要单独投保。因交通事故、商务事故引起的赔偿,若保险部门的赔偿或经营所得费用不足以抵充事故赔偿时,乙方愿意以车辆、房产或其他有型资产补充。
8、依据法律,车辆届临报废期,乙方须会同甲方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出卖车辆、挂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如有属实丢失由甲方予以补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全部负责。
9、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合法经营、文明生产、优质服务、承担民事、法律、行政、交通、商务事故等责任。
五、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未按时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证件、票据和运营手续,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拖欠甲方规费一个月以上,经甲方通知仍不交纳,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缴回营运手续或封存车辆及证照。待补齐各种应交费用后,并书面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欠费,方可启封营运。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可按合同规定强制扣留营运证件直至车辆,对扣车辆有拍卖权,拍卖费用弥补甲方损失,剩余部分返还乙方。若拍卖车辆费用不够所欠费用,甲方可向法院起诉,用乙方家庭其他财产偿还所欠费用。
3、乙方不按规定办理保险,发生交通或商务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 本协议终止条款:
1、乙方在挂靠托管管理期间,原则上不准转让营运车辆,如乙方的确无力经营,经甲方同意后,由转让、受让双方签定转让协议,交甲方一份备案,同时更名,本合同终止,受让方与甲方另签挂靠托管合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转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提供任何手续,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乱纪,利用车辆进行上访告状、集体闹事,甲方有权扣留车辆,终止本合同,并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标的额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代收代缴的各种税费及应交的保险费。逾期两个月不交纳的,甲方有权扣留车辆,终止本合同,并承担一切损失。
4、如挂靠的车辆在报废期,办理报废手续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取消挂靠模式,本合同终止。
七、 落户期间,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须向对方交纳违约金6000元。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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