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再次声明,投标文件所供给拟参加本合同工程的人员和试验仪器、设备等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并郑重保证如下:
我们在投标文件中供给的资料(包括原件)均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在评标期间发现我们供给了虚假资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的情景,我们同意业主将我们的标书作废标处理,没收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我们供给了虚假资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的情景,我们愿意理解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没收我们的合同履约担保金。若发生上述任一情景时,我们同意按投标人须知3.9条规定处理。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理解,我们保证按投标文件保证的时间和资料派往实施本合同的人员、试验仪器及设备等,以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否则愿意理解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业主另选中标单位,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一切法律职责。同时我们也保证,在合同实施期间,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更换人数不超过30%,否则我们愿意理解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若有人员、仪器及设备不能满足要求,随时应业主的要求予以更换,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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