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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会议发言材料工作发言示例

2022-11-17 来源:星星旅游

  一、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20xx年,分局在辖区煤矿安全监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有:

  一是安全周期普遍较长,松懈麻痹思想有所抬头。随着安全周期不断延长,辖区部分煤矿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盲目乐观、骄傲自满的现象,导致个别单位领导作风不扎实,工作精力不集中,从严管理、精细管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致使零打碎敲事故时有发生。20xx年发生的5起安全事故和今年1月份发生的事故,都是因为放松了现场管理、职工违章作业造成的。

  二是受自然灾害威胁越来越严重,安全管理难度加大。辖区煤矿受水、火、瓦斯、煤尘、冲击地压、高地温等多种灾害威胁严重,稍有不慎,就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危险。辖区54对生产矿井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处,7处矿井存在瓦斯异常区;煤尘爆炸指数普遍在30%以上,有的高达50%;有18处矿井开采下组煤受奥灰承压水威胁,13处沿河沿湖矿井受汛期水害影响较大;27处矿井采用综放工艺,自然发火威胁严重,最短发火期只有20天左右;有10处矿井受到高温热害威胁;采深800米以上深井18对;冲击地压危害尤为严重,有25处矿井不同程度受到冲击地压威胁。

  三是煤炭经济效益下滑,盲目追求产量现象有所存在。20xx年初至今,受国际经济持续低迷、进口煤炭激增等因素影响,煤炭市场持续下行,煤炭需求和价格快速回落。低迷的煤炭市场形势,造成个别煤矿企业盯住了煤炭仍有盈利空间的实际,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忽视了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的现实,不切实际的追求产量保效益,个别煤矿在隐患治理、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上的投入减弱,为增加产量,加大开采力度,超能力组织生产,人心不稳等问题,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四是煤矿扩张导致安全管理弱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精力受限。迫于煤矿资源逐渐枯竭、接续紧张的压力,辖区煤矿企业纷纷走出家门,到省外甚至国外办矿,导致本部煤矿安全管理弱化。部分矿领导兼职,影响抓本部矿井安全的精力;管理人员调动频繁,安全、技术管理骨干被抽调,削弱了本部煤矿的安全管理力量;大量熟练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外调,部分采掘区队被整建制的外派,使本部矿井的工人素质下降。

  在认清形势、看到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做好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因素:一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为安全领域深化改革做出了明确要求,党和国家对安全领域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二是辖区地方党委、政府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三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注重服务职能的发挥;四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安全文化和安全诚信建设营造的良好氛围,多年严格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只要我们正视问题、加以解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20xx年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就一定能够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二、20xx年工作意见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完成“”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 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指导思想: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一系列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总体工作部署,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落实科学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和廉洁执法,着力筑牢安全基础,努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念和举措体现到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工作中,努力促进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监察这个中心,实现一个目标,坚持两条主线,落实四个执法,突出五个重点专业,做好七项工作。

  实现一个目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辖区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坚持两条主线: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

  落实四个执法:依法治安,从严执法;严格程序,规范执法;创新方式,科学执法;转变作风,廉洁执法。

  突出五个重点专业:一是以冲击地压防治为重点的顶板管理监察;二是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一通三防”监察;三是以防治地表水和底板承压水为重点的矿井水害防治监察;四是以保障设备运行完好和规范操作行为为重点的机电专业监察;五是以高温热害治理为重点的职业危害防治监察。

  为实现上述目标,具体做好“七坚持、七强化”:

  一、坚持领悟精神和履行职责相结合,强化“四个执法”落实到位

  一是深入学习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四个方面的部署。坚持用xx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安全监察工作,强化创新,努力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见效果。二是认真学习国办发99号文,根据省局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对辖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宣贯。各煤矿企业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宣贯,严格落实宣贯责任,确保做到全覆盖。三是全面深化四个执法。及时总结监察执法中取得的经验成果,严格落实省局表格监察,不断补充完善分局菜单式监察,坚持三项监察与“四不两直”暗查抽查有机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夜查、专家会诊等行之有效的监察执法方式,认真落实好“前有监察、后有督查”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四个执法工作。

  二、坚持落实“双七条”和打非治违相结合,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以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持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持续宣贯,严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今年,省政府和山东煤监局将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省政府领导将与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及权属6个矿业集团主要负责人谈话,山东煤矿安监局领导要与各煤矿矿长谈话,此次谈话活动将实现所有煤矿全覆盖。各矿矿长要以此次谈话活动为契机,加强“双七条”内容学习,真正做到脱口而出,耳熟能详,深入掌握其内涵,并作为铁律,坚决贯彻执行,努力提升“一把手”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责任理念。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察执法。分局将把国办发〔20xx〕99号和鲁政办发〔20xx〕4号文件的落实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逢矿必查。对出现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规定上限进行处罚。三是加大暗查抽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矿井,经常性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方式,查实情、查动态,提高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灾害治理与重点监察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一通三防”、冲击地压、防治水、机电提升运输是辖区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防范辖区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着力点。按照“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原则,着力强化重点专业监察。一是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方面。认真落实山东煤监局《关于规范山东煤矿冲击地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十项要求》,按照“有冲无伤、有震无灾、可防可控”要求,加强对顶板及冲击地压重点监控矿井的安全监察,煤矿企业要健全防冲机构,落实防冲责任,配齐检测监控设施装备,落实防治措施,合理采掘布局,进一步提升顶板管理和防冲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二是一通三防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总局下发的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十二字方针”、“十六字体系”,紧紧抓住“采掘布局合理、通风系统可靠、瓦斯抽采达标、监测监控有效、现场管理到位”五个关键环节,把自然发火、煤尘灾害严重矿井和高突矿井、有瓦斯涌出异常区矿井,作为重大灾害防治监察的重点,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和自燃火灾防治力度,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防治水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完善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加强对矿井、工作面的综合探查工作,查明水文地质条件,严格执行探放水的“三专”规定,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提前部署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度汛。四是机电提升运输方面。煤矿企业要加强机电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完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全面排查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加强对矿井机电设备的检测检验,严禁使用淘汰设备。

  四、坚持系统排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局及省局关于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治理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一是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机电运输、职业危害等重点专业隐患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督促企业明确专人负责治理,严格做到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二是加强技术基础监察。通过审查煤矿企业的生产计划和采掘接续,严防开拓布局和生产系统方面存在重大隐患,杜绝出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现象。三是强化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隐患确认、治理、跟踪、验收、销号制度,加强对执法指令落实情况的监察,把握隐患排查治理进度,督促煤矿严格按照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确保程序规范,治理到位,台帐齐全。

  五、坚持加强检查与形成合力相结合,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分局将继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监察执法力度,通过全方位、全过程的监察,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一是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xx年,省政府确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各煤矿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起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完善制度,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突出关键环节“查、治、防”。各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围绕生产系统和安全生产核心环节,积极主动查找矿井主要隐患和问题,努力消除系统和程序隐患,堵住重特大事故的漏洞。三是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分局将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加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推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下,各监管部门要努力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好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分局坚持每半年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二是做好通报意见反馈。坚持每半年向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通报一次安全监察情况,对监管区域煤矿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工作协作。坚持好联合执法和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查处辖区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中的问题。

  六、坚持夯实基础和科技保安相结合,强化煤矿三基和四化建设工作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和科技保安能力建设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分局将从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以科技提升实现矿井本质安全出发,大力推进辖区煤矿强化职工培训和提升科技保安能力建设。在强化教育培训方面:一是开展“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察。分局将加大“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察,严格执行新工人、转岗人员安全准入制度,达不到安全培训要求,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各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职工安全技能考评机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依法取得资格证书。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要求,不断加大投入,提升培训硬件,强化实训教学,严格培训管理,按时发放培训证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二是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潜移默化作用,促进煤矿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生产、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号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推动科技保安方面:一是建立安全科技工作长效机制。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健全科技工作规章制度,规范科技研究、项目验收、新技术推广等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提高科技保安能力。二是积极推广辖区煤矿在安全管理、技术创新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辖区煤矿特点,大力推广管理信息化、系统自动化数字化矿山建设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辖区煤矿科技保安整体水平提升。三是检测检验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观念,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及时、可靠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在推动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8号)精神,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习和演练,加强应急培训,加强对“六大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储备必要的自救互救器材,配备适用的排水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提高事故先期处置和快速应对能力。无专职救护队伍的企业要按规定与邻近专业救护队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各救护队要落实工作职责,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预防性检查和救护服务,加强应急演练,为企业安全保驾护航。

  七、坚持科学防治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一个规定四个办法、国家煤监局《关于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原则,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安全与健康“双并重”原则,开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重点监察和职业健康监护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治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及防范措施。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二是落实责任,完善职业危害防治体系。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制度,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定期组织职工健康查体,及时如实提交职业危害申报。三是突出特点,加强现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各煤矿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突出加强以粉尘治理、高温热害为重点内容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配齐防尘降温设备,完善施工工艺,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认真开展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四是广泛宣传,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树立安全健康理念,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技能。

  同志们,。辖区煤矿安全工作事关重大、任重道远。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抓好落实,为推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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