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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2021-12-16 来源:星星旅游

  一、分配原则:

  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资构成: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工龄工资+教学效益奖+年终奖励

  三、核定方式:

  (一)基础工资:800元。

  (二)月岗位工资:根据需要确定岗位,依据个人申请和年终考核结果竞争上岗,班主任500元,教师300元。

  (三)奖金

  A、职业道德奖:100元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园里声誉。

  3、杜绝侵占幼儿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团结协作。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取。教师不得与家长无故发生争吵,或有难以解决的问题争执可移交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处理,否则扣除职业道德奖金20元,若因此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辞退。

  B、出勤奖100元。月全勤奖10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请事假或病假一天扣30元,两天扣60元,超过三天全扣,超过四天以上扣40元/天,不请假按旷工处理,扣70元/天。

  C、安全奖、100元

  1、缝针、骨折、烫伤等以上的事故,责任事故则全扣;非责任事故扣一半。且医药费由责任人全部支付。

  2、班级中多次出现摔伤等事故,家长有很大意见的,一次扣10元。

  3、体罚与变相体罚,造成影响的或有家长意见的全扣。

  D、幼儿出勤的奖励各班幼儿出勤率超过奖

  出勤人数平均平均每日可达95%奖励50元/月,90%以上奖励20元/月。

  E、超额奖:超额人数按本园规定每增加一人奖给当班老师30元,当月增加人数按下月开始计算。(每班基数为30人,一人执教)

  (四)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开始算起,教龄满一年,加100元/月,满二年再加100元/月,满三年每年递增20元/年。

  (五)教学效益奖

  根据听课备课,课堂教学,理论知识,测查成绩等四项内容确定

  (六)年终奖励(200元~1000元)

  1.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大胆创新,积极进取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积极为幼儿和家长服务,做出一定的成绩和贡献,多次受到家长好评。

  4.能认真贯彻勤俭节约,节约开支。

  5.遇到意外事情的发生,不仅能发现还能挺身,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

  (七)发放方式

  1.每月的15号发放上月工资。

  2.年终奖寒假之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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