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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培训安全合同

2020-07-05 来源:星星旅游

  项目名称:

  培训单位:

  学习单位:

  计划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安全合同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培训、学习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培训安全合同书,并遵照合同书条款,严肃认真地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培训、学习双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及本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互相监督双方人员的行为,发生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二、 培训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习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保证生产现场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

  3、监督学习方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4、有权对学习方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对违章者依据本公司的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三、学习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遵守生产现场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主动接受培训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组织学习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学习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身体健康,胜任所承担的学习岗位。

  3、发生人身和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培训方安监部门,主动接受和配合事故调查。

  4、进入学习现场前向培训方交纳安全文明学习保证金(由学习方向培训方单位安监部门交纳5000.00元,作为安全文明学习保证金。对学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情节轻重情况扣除部分安全文明学习保证金)。

  四、事故考核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习方负全部责任:

  (1)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事故;

  (2)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3)使用存在隐患的工器具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后所造成的事故;

  (4)在生活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

  2、学习期间,由于违反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按相关法律处罚外,扣除一定数量的安全文明学习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证金的50%,发生轻伤、违章、违纪现象,按有关规定考核。

  五、其它

  1、本安全合同书在学员进入生产现场前签订。

  2培训方安监部门为履行合同的培训方代表。

  六、 安全合同应补充的条款

  培训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学习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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