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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总结

2022-04-06 来源:星星旅游

  (一)务实高效,面对职工,认真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进一步深化“工友手拉手、促进再在就业”工程,切实履行好帮扶中心“面向职工、及时帮助、快捷准确、释疑解惑、因地制宜、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帮扶工作。

  一是摸底调查、分类建档,掌握底数,确保帮扶工作有的放矢。今年4月中旬利用10天左右时间,全体干部职工分成三个组,各由一名领导带队,对县城范围内三百多户职工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入户走访调查,详细登记,按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职责要求,对摸底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通过有线电视公示,对纳入帮扶中心的困难职工进行了三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最后将166户困难职工和部分农民工纳入了帮扶中心,统一管理。在管理上,严格按照全总下发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分类建档,按照音序排列编号,一人一档,采取滚动式管理,便于随时了解掌握帮扶情况。11月份,对申请进入帮扶中心的100多户下岗职工进行了入户核实,吸纳80户进入了帮扶中心。

  二是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提供帮扶信息。信访接待实行首问责任制、来访登记制和领导负责制。通过信访接待,掌握一部分信息,对部分特别困难的职工,除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外,及时向城乡解困办推荐,协调解决困难。截至目前,先后对84人进行了生活大病救助,累计资金达2.06万元。其中,大病救助5人。

  三是积极探索扶贫帮困的新路子,拓展帮扶的内涵。积极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帮扶工作从源头着手,全力实施“金秋助学”工程,制定了金秋助学资助办法。在每年春秋季开学之际,通过前期的调查摸底审核公示等程序,筹资资金开展“金秋助学资助活动”。今年,筹措9.6万元对48名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或部分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资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是积极开展扶持下岗自主创业示范户活动。遵循“想困难职工之所想,急困难职工之所急”的原则,在坚持做好“救急救穷”“输血型”帮扶工作的同时,积极寻找 “造血型”帮扶的有效途径,把帮扶的重点转向扶持有创业能力、致富思路清晰、对自谋发展有信心的下岗失业职工和困难劳模,通过扶持他们,带动一批有能力的困难下岗失业职工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自主创业,脱贫致富。20xx年,县总工会通过多次的实地走访,与创业者交流,从一批自主创业的困难职工中确定11户作为自主创业示范户,主要从事养殖、蔬菜大棚种植和民族刺绣等,为他们分别救助5000元扶持资金,雪中送炭,增强他们创业的信心,使他们清醒的看到在创业的旅途上还有党和政府关心着他们。同时,引导有发展潜力的扶持示范户,逐步形成规模,然后再吸收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劳模或其子女就业,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共赢的目标,达到帮扶的目的。

  五是积极建立各类基地,拓宽就业渠道 。通过各类技能培训,帮扶下岗失业人员或其子女,掌握一门技术,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先后依托有培训资质的县劳动就业局,建成工会再就业培训基地。县总工会与县就业局签订培训协议,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每年向培训基地提供1万元培训费,由就业局完成培训和职业介绍,为更多的下岗失业困难职工提供就业机会。依托木垒镇工会,建成养殖区再就业基地。由县政府无偿划拨土地,提供小额贷款帮扶发展。目前,全县已吸纳320户困难职工进入再就业养殖小区,从事牛羊育肥,发家致富。今年,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出资,委托县职教中心为困难职工免费举办了一期困难职工微机上岗培训班和一期养殖种植技能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是帮扶中心50岁以下的困难职工、零就业家庭的子女,共计80人。旨在使困难职工扎扎实实掌握一门技术,多一条就业再就业的渠道,真正成为有益于家庭、有益于社会的人。

  (二)宣传发动,典型引路,有效促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正常开展

  县总工会始终坚持把签订《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贯彻实施《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实现好、保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责任。在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之初,一些领导、工会干部,特别是非公企业老板认识不到位:认为原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已包含了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是多此一举;有的认为签订女职工集体合同,只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麻烦;签订女职工集体合同,会给企业加重不必要的负担。

  为了全面推行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采取了典型引路的做法,首先在三家煤矿进行试点。煤矿均是非公企业,女职工特别少,工作危险性大,通过前期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得到了煤矿老板的积极配合,使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然后将煤矿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在其他企业引起了共鸣。到20xx年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工作有了新起色。15家企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合同履约率达100%

  (三)心系职工,维护职工,积极开展送清凉慰问活动

  一是及时开展“爱心送民工”慰问活动。在四川省发生地震之后,县总工会及时组织人员,对来木垒打工的四川籍民工家庭受灾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并带着毛巾、洗衣粉、手套等价值20__元的慰问品,深入到2个建筑工地看望了70名四川籍民工,并通过他们转达木垒人民对四川灾区亲人的问候和关心。在县总工会的号召下,银河建筑公司筹措2万元现金,垫资为35名四川籍民工预付了工资,让民工在第一时间寄给受灾的亲人。慰问活动抚慰了民工的心情,民工队伍稳定、工作安心,没有一位民工提出返乡。

  二是在盛夏开展安全度夏送清凉慰问活动。对15家合法经营、安全生产较好的企业,集中利用4天时间,组织人员开展了盛夏送清凉慰问活动。此次慰问范围涉及到铸造厂、酒厂、砖厂、加工厂、汽车站、运输公司、建筑工地、生产车间的五百多名一线职工,价值1万元的西瓜、白砂糖、绿豆等解渴的食物和生产用的手套,不仅让职工感受到了被党和政府关怀的温暖,也让职工感到了劳动的光荣。这次慰问活动涉及面广、覆盖面大,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赢得了职工好口碑。

  (四)扎扎实实开展寒冬送温暖扶贫慰问活动

  为做好在三节期间的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县总工会及早动手,组织人员开展慰问前的入户走访活动,通过近一个月的走访入户,对在帮扶中心的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对符合条件尚未进入帮扶中心的下岗困难职工又进行了核实公示,底数摸清后,按照年初的预算,对三节慰问工作进行了会议研究,拟定了三节慰问方案,根据困难那职工的不同需求,划分为不同的慰问标准,拟对200 多户大病户、特困户、在职困难职工进行节日慰问,慰问资金达7万多元。慰问工作定于20xx年12月25日开始。

  (五)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帮扶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为切实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努力把帮扶中心建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会形象的窗口,调节劳动关系矛盾的渠道,依法维护困难职工的阵地。

  一是积极完善了考核评价机制。把帮扶工作的考核验收与工会工作业务督查验收同步进行,实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的“三同步”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奖惩制度。为及时掌握帮扶信息,鼓励和调动帮困人员上报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扩大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县总工会按照《木垒县工会信息奖惩办法》,及时进行了奖优罚劣。

  三是建立完善了公示制度。在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中,坚持实行公示制度。通过走访了解,结合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经过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实低于或略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定为困难职工或特困职工,分别在社区xx县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果有群众反映,则重新进行核实后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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