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住宿有序化、规范化,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温馨、安全”的宿舍氛围,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公约:
一、住宿学生需严格遵守《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安装、使用私人电器(含照明灯具),严禁点蜡烛、点蚊香、焚烧纸屑、使用明火。
二、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淫秽书刊进入宿舍。
三、不准将身体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在楼顶晾晒衣服时要注意安全,不许在楼顶打闹嬉戏和长时间逗留,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睡上铺的学生上下床时要注意安全,禁止在上下床时互相打闹和在上铺做其它运动。如床铺有问题,要立即向宿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六、不准私自住进宿舍或自调宿舍及床位。不准容留家长、同学或其他外来人员借宿,禁止无故窜宿,特别是男女窜宿。
七、不准在宿舍抽烟,酗酒,聚会,高声喧哗,起哄。禁止在宿舍打牌、赌博。
八、保护好个人财物,柜子上锁,钥匙随身带,房间无人时门上锁。
九、不准向窗外扔果皮,纸屑,矿泉水瓶等物,严禁向下倒污水,吐痰,住二楼以上的学生不许翻越窗户,任何人不许在窗外晾晒衣物。
十、晚自习下后及时回宿舍休息,坚决杜绝不假外出和夜不归宿的现象。
十一、不准在宿舍及楼道进行妨碍他人休息、学习的文体活动,特别是踢球,拍球等。
十二、爱护公物,不准在墙面乱贴、乱画、乱钉钉子,不准在桌、门、窗上刻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十三、正常上课,上自习期间及节假日,未经学校相关部门和公寓楼管理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滞留。
十四、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学生安全由家长负责(在校补课学生除外)。
十五、凡违反《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的住宿学生,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六、学生申请住宿,必须承诺恪守《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由住宿生及家长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与公寓楼管理室签订《宿舍安全管理公约》。
十七、一旦住宿生违反上述公约,由管理员批评教育,并记录在册,周末汇总交学校总务处、教导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扣除班级量化积分。
十八、严重违反《长岭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约》,经管理员批评教育无效,由公寓楼管理室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通知家长取消该生住宿资格。
同学们,公寓是我们共同的家,让我们共同努力,遵守公约,也希望家长朋友们能积极配合,加强教育,创造更加和谐、温馨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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