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车牌号: )
甲方因生产经营之需经常自沿海港口运输液体硫磺至淄博。为方便运作,甲方欲将该业务委托乙方承担运输事宜,为此,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运输产品:液体硫磺
二、运输区间:自甲方指定港口运至淄博或其他指定地点。
三、运输费用:自莱州港运至淄博每吨捌拾捌元。
四、结算方式:每月运输费用在次月20日前结算。
五、运输保证金:为保证所运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按期到达等事宜,乙方每台车向甲方交纳运输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指定的起运和卸货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运输任务。
(2)保证甲方货物在运输中的数量、质量和安全,因车祸等各种原因致使货物损失,应全额赔偿。
(3)自行承担各种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运营、危险品运输等全部手续的办理。
(4)必须在每次运输中与车队同行,不得单独行动。
七、违约处罚:
1.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运输任务,每车次罚款500元。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承运货物准确计量,除按甲方损失额照价赔偿外,每车次罚款500元。
3.在车队运输中单独行动,不按统一时间和路线保持一致,每车次罚款500元。
八、本合同各项违约处罚,均自乙方交纳的运输保证金中一次扣除。因损失较大,乙方交纳的运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桓台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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