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以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以下电脑及配件出租给乙方:
电脑型号:_________ 电脑数量(台):________ 出租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为期两个月。
三、甲方提供电脑硬件,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若机器有故障,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上门维修、更换配件,如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故障,则由甲方负责更换一台同型号电脑。
四、乙方不得将电脑转租给他人,如需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五、电脑出租期间,若由于人为破坏、意外事故或自行维修造成电脑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赔偿费用,本型号电脑市场价格为每台 人民币捌百 元。
六、乙方预付电脑押金。每台为人民币四百元,总计押金人民币八千元整,合同到期后乙方缴付租金人民币六千元整,甲方验收电脑后退还甲方全部押金。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有效,若一方有违约行为,应由违约方按机器价值的25%赔偿给对方。
八、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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