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7号)要求,我院元旦放假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1月2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请示省委巡视组同意,元旦期间,全院教职工正常放假,副处副高以上干部教师离开武汉市可以不向纪委请假报备。
二、请各单位认真安排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及节日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要做好教学调整安排;学生工作处、各教学系要加强假期学生安全及服务工作;教学楼、图书馆安排好学生复习场所;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在校学生的生活保障。
四、保卫处、实验中心、警体部等单位要加强值守,认真履行职责,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五、全院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法纪规定,高度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防诈骗,注意出行交通安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六、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好清洁卫生、校园整洁美化工作,做好场所设施的检修维护,学院将于假前开展校园安全卫生检查。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xx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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