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7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年中秋节、国庆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年10月1日(星期日)至10月8日(星期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日)至3日(星期二)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三)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3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5日(星期四)。
二、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9月30日(星期六)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值班安排(纸质版)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部(处)。假期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点:学校办公室(综合楼9楼911室);值班电话:。另校保卫部(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
六、从10月9日(星期一)起,校本部执行新的作息时间。下午上班(课)时间调为14∶00,下班时间调为17:30。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通知到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识教育学院作息时间不作调整。
附件:湖北大学校本部作息时间安排(年10月9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
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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