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凡在本住宅内开展业务的装修公司,须签订本责任书并严格遵守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
一、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人员名单,办理装修人员登记手续,同时缴纳装修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动工。
二、装修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装修施工许可证》须张贴于施工单元之大门上,以便于物业管理人员巡视。
三、装修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或住宅区内其他地方过夜。
四、装修人员应在受聘之装修单元内工作,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施工,否则,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将其逐出本小区,并没收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五、装修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逗留,更不得随处便溺,因此引起其他业主投诉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由装修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六、装修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因操作不当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使用电梯时请详见《电梯使用规定》。
七、装修公司须按照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责令恢复原样外,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公司负责赔偿。
八、住宅装修施工期限(60天)。如确需要延期时,应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九、装修垃圾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运,装修过程中不得随意堆放、抛弃装修垃圾,否则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清除费用。
十、装修公司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材料,并负责其施工单元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装修公司所属工人在装修施工期间之一切安全事故由装修公司负责,与物业客服中心无关。
十一、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防止治安案件或火灾事故发生。对所有进场装修人员进行消防教育。严格遵守消防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承担因装修而引发灾难和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二、装修人员在小区内不得有打架、斗殴、吸毒、赌博及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十
三、承诺在装修期间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十四、装修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业主财产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业客服中心有权采取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要求业主更换装修公司或拒绝装修公司进入本小区内施工。
2、造成直接损失的,扣除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责令装修公司恢复原状。
3、情节严重的,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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