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委托乙方招聘有关职位的所需人才。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收费标准、收费程序、付款方式、面试费用
1、 乙方向甲方收取委托招聘服务费,每个成功推荐的人员单独结算,按以下标准收费:
①、 若录用的候选人年薪高于10万(含),收费标准为候选人首年年薪的20%;
②、 若录用的候选人年薪低于¥10万元(不含)的,收费标准为¥贰万元/人。
(上述年薪是指在录用通知中写明的所有薪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薪水+各种补贴+奖金+股票等)
2、甲方按以下规定的程序,向乙方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
①、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5000 元作为预付金。
②、预付金计入甲方应付服务费用总额中,即甲方在支付服务费时应扣除已支付的预付金。如由于乙方未能在2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候选人,此时甲方提出取消招聘委托服务,乙方将该预付金的100 %退还给甲方。
③、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甲方录用上班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该职位委托招聘服务费的全部余额付给乙方。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不少于未付金额1‰的滞纳金。
3、 付款方式:
①、甲方向乙方付款,用现金、或支票转帐 / 汇款。
②、 乙方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下沙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7908100038321
4、 面试费用: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人事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应向乙方提供所招聘职位的详细信息,以使乙方明确该职位对象选择的标准;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靠性。有权利对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独自决定是否录用。
3、对乙方所提供的候选人信息不得转递任何第三方(甲方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及办事机构除外),不做转换推荐,否则视为该被推荐人已被甲方录用。
4、 在被推荐的候选人正式录用前,为其保密。
5、应通知乙方被录用的候选人上班日期,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录用确认函。
6、发现乙方提供的被推荐人资料有与其它渠道此前所提供的资料重合时,应在收到乙方资料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声明,否则应被视为获得甲方的认可。
7、 按本合同第一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
8、 在双方合作期限内,如甲方欲雇佣乙方员工,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需支付与该雇员当年任务额匹配的费用。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依据甲方的要求独立开展工作。
2、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空缺职位提供合适人选,保证被推荐人的基本素质介绍符合甲方所提供信息的要求,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人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3、应在接到甲方的招聘职位信息后,指派专人或小组负责为甲方提供服务,每个职位向甲方提供可面试的被推荐人的报告。
4、应及时将访寻的情况,以及根据甲方要求而进行的访寻结果与甲方沟通,通告。
5、应根据甲方要求,尽最大可能提供被推荐人的背景材料和参考资料。
6、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甲方与被推荐人的面试事宜。
7、 有权利依据本合同第一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8、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种工作资料、招聘信息及基本情况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将其对外泄露。
四、 双方保证条款:
1、若被甲方所聘用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认为其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违反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规定,或其本人辞职), 甲方必须在与候选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情况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就该职位向甲方无偿推荐其他候选人上岗。如后推荐成功的候选人年薪发生变化,甲乙双方按实际年薪核定服务费,退补差额。
2、被甲方录用上岗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由于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甲方对候选人的承诺(包括:工作条件、薪酬、福利待遇等各方面的事先约定条件),或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候选人离开,则乙方不提供无偿推荐其他候选人给甲方挑选的服务。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即使当时没有被甲方录用,而在其被推荐后之两年内被录用的,甲方同意视此为乙方推荐成功,按本合同的收费标准规定应向乙方一次性缴纳该候选人相关职位的全部委托招聘服务费。
4、 如推荐的候选人的最终签约单位或实际服务单位为甲方的关联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及办事机构等,甲方同意视此为乙方推荐成功,并应按本合同收费标准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职位的全部委托招聘服务费。
5、在双方合作关系期间,除非乙方从甲方获取书面正式许可,否则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形式以工作机会或雇佣关系等信息主动接触和雇佣甲方职员。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私下与被推荐人联系或达成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约定;否则,以甲方违约处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相当于此岗位的总服务费2倍的违约金。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即生效。
七、 本合同有效期两年,于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八、 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照本合同条款。
九、 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杭州。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50号
(合同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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