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订单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调,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 卖方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内),向买方交售______________ ,_______公斤(______)(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量或短少的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以确定双方的权益)。
2. 双方协商议定最低(保护价)________元/公斤(_______)。市场价格上涨时,双方再商定收购价格。
3.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推迟交货或提货时间,都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有关(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_______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 __________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地区标准执行;
(4)买、卖双方协商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 __________的包装,按下列______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包装物由卖(买)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提)贷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_______ ;运费由卖(买)方负担。
(2)实行提货的,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到_________________提货;运费由卖(买)放负担。
2. 货款结算办法
卖方交售的_____________,经买方当面验收合格后,买方应以现金□/转帐□结算,款货两清,不得打白条。
第四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 卖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方仍然需要的,以及卖方逾期交货而买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卖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卖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方不再需要的,由卖方自行处理,并向买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2. 卖方在交售的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同时应向买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3. 卖方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些而支付的费用。卖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但买方提供包装物,并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4. 买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卖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 买方根据卖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卖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第五条 买方的违约责任
1. 买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卖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卖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 买方无故拒收产品的,应向卖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 买方不按合同规定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贷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________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但应通知买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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