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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推荐

2021-05-22 来源:星星旅游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施工范围(详见:《工程报价清单》)。

  1.4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5工程期限:历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报价清单》,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开工前2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2.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2.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2.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2.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2.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等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3.1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施工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甲乙应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

  (2)不可抗力;

  (3)甲方要求增加施工项目;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义务)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7.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40 %,即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二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40%,即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三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20%,即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7.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7.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据。

  7.4本工程保修期为6个月,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5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八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8.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按工程款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工程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工程的验收

  9.1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

  9.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9.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报价清单》以及双方协商一致

  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13.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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