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简称甲方):
承包负责人(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__县__街修建私人房屋一座,现将建设楼房的主体工程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分清双方责任,经双方协议商量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红砖等建筑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卷扬机、振捣设备、模板、架材、铁钉铁丝、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内容:
1、主体部分: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所标注的全部内容(含水电及基础部分)。
2、装修部分:室外正立面为瓷砖饰面;室内楼梯间楼地面均为瓷砖;一层地面水泥砂浆找平;楼面均为瓷砖;屋面如甲方需增做防水隔热做法乙方应无偿按照甲方要求予以施工;所有厨房、卫生间内墙面瓷砖到顶。
3、工程质量:施工中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质量要求墙面平直,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强度够,钢筋两头弯角、箍筋一律弯够135角;主体框架部分必须先浇筑梁柱再砌砖墙,承重梁上240墙体均为空斗墙(外墙除外);构造柱应先砌OO
墙再浇筑柱体且墙体应作马牙搓且设拉结筋。
4、双方责任: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指导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理并赔偿乙方劳动损失,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失误或安模支撑不牢造成塌落和扭曲被迫返工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材料损失,工程结算时从工程款扣除。
5、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按国家规定标准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甲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捌角计结算给乙方,每层楼板浇筑完工后甲方付清该层工程款60%;每层内粉刷完工后付15%,每层外粉刷完工后付10%,其余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除质保金叁仟元外其余全部结算付清;房屋无其他质量问题则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2)水电部分按拾元每平方米计,按照甲方二次装修要求予以穿线,安装各类开关插座及灯具、冷热水管路、卫生洁具等。各层主体完工后按陆元每平方米支付费用,工程完工后其余款项全部付清。
(3)基础部分:按单价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捌角计结算给乙方(面积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如基础较复杂,超深(大于1.5米)位置较多则另行协商处理。本房屋所有的渣土外运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处理。基础施工含地面回填、打夯。
6、施工期间所需原材料乙方应提前2天将下料单告知甲方,如甲方未接到下料单导致原材料不能及时到达工地而延误工期
乙方负全责;同时因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则由甲方负全责。
7、安全施工:乙方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必须讲究,要安全文明施工,按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负责。
8、施工期:施工工期要求在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承包工程。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将房屋垃圾全部清扫干净。
9、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结束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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