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现将 车壹辆,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驾号 车价: (¥ )当面交清现金后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以此价格向甲方购买此车,本车是 ,乙方已认可,甲方将该车 证, 证 证交付给乙方,该车不属抢劫、盗窃车辆,并且安全合法有效。
三、本车在交易之前的任何民事债务、交通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交易日之后责任由乙方负责安全责任。
四、本车在本日前的年审、保险、养路费等规费在双方议价过程中包含其他且双方都已确认,甲方不负责任,交易之日后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通过协商,双方认可,本车质量在看车议价过程中已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退车退款(注:因此车属二手车)。
六、本车出售后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费用乙方自负,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引起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能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体相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希双方遵照执行。
九、补充条款:乙方先付现金肆拾万元整,余款贰万伍仟捌佰元过户后一次性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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